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大連哈軸黃海軸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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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哈軸大連新廠區位于大連經濟開發區遼河西路32號-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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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徐永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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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大連哈軸黃海軸承有限公司哈軸大連新廠區建設項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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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
□預評 √控評 □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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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該建設項目為新建項目,本項目建設規模為年生產能力1200余萬套軸承,年產值1億元人民幣,總投資為20500萬元人民幣。 本項目由第一聯合廠房、污水處理站、綜合樓、門衛等組成,包括的主要工程內容有一車間(熱處理、平面無心)、二車間(磨加工)、三車間(清洗、裝配)、污水處理站、注脂區、變電所、油水循環站、空壓站、成品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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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 |
尚凱、曲娜、劉星華 |
現場采樣人 |
尚凱、曲娜、劉星華 |
檢測人 |
冷斌、邵長穎 |
采樣時間 |
2012年12月5日至8日和2015年6月2日 |
檢測結果 |
粉塵:都符合要求/1個CTWA符合要求,1個超限倍數符合要求 毒物:都符合要求/5個CTWA符合要求,5個CSTEL符合要求,2個CMAC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部分符合要求/3個噪聲不符合要求,16個噪聲符合要求;1個高溫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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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屬職業病危害較重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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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1)三車間(即裝配間)應增加風機或更換風量更大的風機,使排風量最小能達到3675 m3/h,或增加新風口的開度,使得新風比最小能達到56%,進而保證人均新風量達到30 m3/h。 (2)要根據工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確定體檢項目,對全部接觸有毒有害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保證體檢率。 (3)該公司應按《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和《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規范》(GBZ/T 203-2007)正確設置警示標識及告知卡。 (4)該公司應為接觸油霧的崗位工人配備適用于防護油性顆粒物類的防護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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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2014年12月12日,3名專家趙鵬、趙越超、梁晶對本項目進行了審查,專家組同意通過報告書。 專家組建議:進一步明確評價范圍,調整評價單元、補充原輔料種類和成分,完善職業病危害識別與評價、細化廠房采光、照明、采暖、通風與空調等建筑衛生學內容的調查與評價、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調查與評價、進一步對建設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情況進行調查與評價,并提出針對性建議 |